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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派经济学入门第九讲:竞争、企业家精神与市场的发现过程
发布日期:2022-11-28 17:44

哈耶克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的著作,连同米塞斯《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被主流经济学界忽视了。一般均衡范式接管了微观经济学,而凯恩斯主义则迅速地统治了宏观经济学。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奥派经济学家们要么逐渐凋零,要么放弃了奥地利学派的范式,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1]到1960年左右,奥地利学派传统仅仅剩下了纽约大学的米塞斯,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的哈耶克,南非威特沃特斯兰德大学(the University of Witwatersrand)的路德维希·拉赫曼,在纽约市经济教育基金会(the Foundation for Economic Education)的帮助下延续。不过,在20世纪60年代初,我们已可以看到最终形成奥地利学派复兴运动的萌芽了,当时米塞斯的博士生伊斯雷尔·科兹纳在纽约大学获得了教职,开始了他对奥地利学派长达数十年的贡献。此外,穆雷·罗斯巴德那时也在纽约市,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加入了米塞斯纽约大学的研讨会。罗斯巴德在20世纪60年代的贡献也将成为奥地利学派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我将探讨柯兹纳的研究如何重振奥地利市场过程理论,下一章中,我将探讨奥地利学派宏观经济学的复兴,其中有很多是对罗斯巴德20世纪60年代一些研究的延续,以及对之批判性的回应。

到了20世纪60年代,主流微观经济学已被一般均衡理论,特别是完全竞争模型所主导。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这种方法就已经开始成为经济学界理论共识的一部分,促使哈耶克在1946年撰写了论文“竞争的含义”(The Meaning of Competition)。[2]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初,这种理论共识影响了政策制定,包括法院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等机构思考竞争、垄断和反托拉斯等问题的方式。完全竞争模型描述了资源最优配置的必要条件。具体而言,它认为,如果存在大量的小公司,每个小公司都生产一种完全相同的商品,并将市场价格视为给定;如果这些公司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自由;如果市场主体拥有完全的相关知识,那么市场就会将所有的商品配置给价值最高的用途,由此产生可能的最大价值。无论是企业还是家庭,都无法采取任何不同的做法,在不让别人变得更糟的情况下让自己变得更好。如果所有的市场都具备了完全竞争的条件,经济将处于一般均衡状态。既然完全竞争具有最优的性质,那么对于决策者而言,试图让现实世界看起来像完全竞争模型几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其结果是,比如说,在一些合并案中,即使是小型公司也被禁止合并,理由是合并会减少公司的数量,扩大其规模,从而降低市场的“竞争性”( competitiveness)。
在哈耶克1946年的演讲中,他指出了完全竞争模型问题的本质:它错误地将竞争视为一种静态状态,而更正确的理解是把竞争作为一种动态过程。他认为,这个过程是一个传播知识的过程。完全竞争模型的关键假设是行为人有完全的知识。哈耶克提出(如他在社会主义计算辩论和与凯恩斯的辩论中所做的那样),这种假设排除了最重要的问题:“只有通过竞争过程,事实才会被发现。”[3]稍后他补充道:“竞争的功能恰恰就是告诉我们,谁会很好地为我们服务。”[4]主流经济学创造了一个模型,假设人们知道他们需要知道的一切,从而抹去了奥地利学派所认为的竞争性市场的关键功能。我们在前面章节讨论过,市场让我们能够克服自身知识不完整和不可言传的局限,并向他人学习,以便更好地与他们协调。描述一个假想的完全协调的市场可能有一定的美学吸引力,但对于解释市场怎样让我们达到我们所能达到的协调程度(尽管可能很不完美)几乎没什么用。
柯兹纳在1973年出版了《竞争与企业家精神》一书,全力以赴加入这场讨论。[5]在这本著作中,柯兹纳有条不紊地讨论了当时经济学家使用的各种竞争和垄断模型,以奥地利学派强调过程和学习而非均衡的观点对其进行批判性评价。柯兹纳发现,这些模式缺失的是企业家。柯兹纳著作的贡献在于,他为哈耶克提出的问题(竞争性市场如何帮助我们学习?)提供了一个米塞斯式的解决方案(企业家),然后运用对市场的这种理解来说明主流经济学各种均衡相关模型的弱点。柯兹纳的著作描述了企业家市场过程,并明确地将其置于主流经济学的问题和学术的背景之中。对于奥地利学派始20世纪70年代末并在随后的40年里不断加强的复兴,这起到了最重要的作用。
在柯兹纳的著作中,企业家是看到机会消除市场主体之间相互无知的人。回到我们前面的例子,假设苹果在街的一边卖2美元,在另一边卖3美元。2美元卖的人不知道他们能卖更高的价格,3美元买的人也不知道街对面有更便宜的苹果。柯兹纳认为,企业家精神就是对这样的机会保持警觉的行为。街道两边的双方处于这种无知之中,就他们对机会的认知,他们可能都在最大化自身的效用和利润。在他们所知的手段-目的框架内尽其所能。而直到认识到这种无知的那一刻之前,企业家也是在同样的手段-目的框架下行事。然而,当企业家认识到他们相互之间的无知,并看到获利机会时,比如以2.25美元的价格在街的一边买进苹果,以2.75美元的价格在另一边卖出苹果,那么她现在对相关的手段-目的就有了全新的认识。而当她以这种新的认识行动时,街道两旁苹果市场的参与者也会发现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在企业家警觉到这一点之前,所有各方都完全不知道有改善的机会,也不知道有让行动更加协调的机会。
对柯兹纳来说,这些企业家行为是竞争的本质。当我们的企业家出价高于其他买家——她为苹果出价2.25美元时,她参与了竞争行为,而她把3美元的苹果以2.75美元降价出售时也是如此。在柯兹纳看来,竞争富有企业家精神,而企业家精神充满竞争。在奥派经济学家的观念中,竞争和企业家精神所做的就是剥落市场主体的“纯粹无知”(sheer ignorance)。这种纯粹无知与其他形式的无知的区别在于,我们不知道所不知道的是什么。柯兹纳区分了“搜索”(search)和“发现”(discovery)[6]。当我们搜索某样东西时,我们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什么,然后我们开始一个有计划的搜寻过程。搜索受制于最大化的考虑:在某一点上,搜索的成本可能高到使进一步的搜索变得不合理了。当我们搜索时,我们将某种特定的手段-目标框架视为给定的,并试图最大化收益。例如,“我怎样找到我在克利夫兰的朋友的地址?”
搜索行为当然是市场的一部分,但它与发现不是一回事,发现需要消除纯粹无知。假设在找到那个朋友的地址时,我发现另一个朋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搬到了克利夫兰。在这之前,我不可能搜索那个朋友的新地址,因为我没有意识到我不知道他的地址。这种发现行为,包括了认识到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是企业家精神的特征。那些出售苹果的商人不知道,他们没有正确地认识到摆在他们面前的机会。当企业家认知到这些机会时,她就做出了一个发现,而她后续的行为也会让市场中的其他人意识到新的机会。这就是哈耶克在1937年的“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中指出的学习过程,而正是企业家(这是米塞斯著作的核心,特别是在《人的行为》中)的警觉引发了新的学习,并使这种学习过程所产生的知识能为他人所用。用哈耶克后来一篇文章中的话说,竞争是一个“发现过程”(discovery procedure)。[7]企业家行为是我们克服相互之间无知的方式,它构成了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价格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成为不断变化的知识的替代品。
柯兹纳的重点放在经济理论中非常精细的一个问题上:解释经济体为什么能够从纯粹无知的情况下转变成更为协调的经济体。他试图以这种方式解释看不见的手的运作,或者,用他同时代人的话说,经济体是如何趋于均衡的。柯兹纳的观点也与我们之前关于资本和计算的讨论相容。一旦企业家察觉到机会,他们就必须调集资源以利用此机会,这就需要汇集互补的资本品(包括“人力资本”),并在现有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制定行动计划和预算。该企业家计划将接受市场的检验,由此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将告诉企业家其认知的准确性。然后,他们进行下一轮的机会认知、规划和预算,并重复这一过程。这是市场过程的动态,由企业家对消费者的需求和如何最好地生产相关商品的认知所驱动。企业家就像科学家一样,以预算和生产计划的形式提出一个假设,然后在具有不确定性的世界中,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对其进行检验,而盈亏则是通往成功的指南。
这种竞争和企业家的构想与主流的完全竞争模型和更普遍的产业组织模型迥然不同。主流经济学家运用各种模型,试图显示不同市场结构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如前所述,完全竞争提供了最优的结构,任何偏离该模型的行为都将减少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总收益。主流经济学将垄断权力定义为完全竞争的任何假设都不成立,特别是关于企业规模、企业对价格的影响,以及产品同质性的假设。大公司,对价格有影响力的公司,或产品差异化的公司,都破坏了完全竞争的“完全”。这种方法的结果不仅是把现实世界中所有偏离完全竞争的情况都视为“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s),而且经济学家还认为,他们可以知道某个产业的理想结构“应该”是什么。直到今天,这种观点仍在影响着联邦监管和反托拉斯立法。[8]
从奥地利学派的观点来看,问题在于这些模型都存在知识的虚妄。任何人都没办法知道某个产业的“正确”结构是什么。我们无法提前知道应该有多少公司参与竞争,或者它们应该是多大或多小的公司。弄清楚这些事情正是竞争性的企业家市场过程要做的事。比如,当公司合并时,他们正在验证一个企业家假设,即一家大公司是不是会比两家小公司更有能力创造价值和利润。对该假设唯一的检验是真实市场上的盈亏检验。无论经济学家、法官还是官僚,都不具备知晓理想市场结构所必需的知识,也完全没有理由认为偏离完全竞争的结果就是“失灵”——不管是在什么意义上的“失灵”。企业利用各种竞争策略,通过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来赚取利润。
与之相对,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更感兴趣的是,在什么样的制度框架下,企业家发现才能最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奥地利学派并不假装知道哪种市场结构会做到这点;相反,他们希望能够让企业家们通过对抗性的竞争来找出这个结构。在竞争性的市场中,价格和其他信号将为企业家提供必需的激励和知识,以更正确地预测消费者的需求,并发现企业家对未来的看法是对是错。
请注意这对我们理解垄断的影响。奥地利学派并不认为偏离了完全竞争理想(比如企业有对价格的影响力,规模大,或生产差异性的产品)就是垄断的证据,而是将所有这些视为企业参与竞争的方式。如上所述,合并是一种竞争策略,企业以各种方式修改自己的产品,使其有别于其他公司的类似产品,也是一种竞争策略。给手机加装摄像头不是垄断行为,而是一种竞争形式,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可能更有价值的产品。带有后视摄像头(backup cameras)的汽车是差异化竞争的另一个例子。这都是在面对无知和不确定性时,通过竞争性的企业家行为,发现消费者喜欢什么商品、以及如何最好地制造这些商品的努力。
相比之下,真正的垄断是指现实的或潜在的企业家因为法律障碍而无法行使其企业家判断。这一现象最明显的例子是,企业要获得政府许可才能提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就像许多城市的出租车公司那样,这使得企业家如优步(Uber)或来福车(Lyft)的司机们,不可能与之竞争。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法律障碍堵塞了市场的发现过程,禁止了那些发现新机会(不管是生产某种竞争激励的产品还是以某种方法提供一种与现有产品略有不同的版本)的企业家将他们的认知付诸行动。如完全竞争模型所预测的那样,受到保护而免于这种竞争影响的企业确实会生产更少和/或质量更差的产品,同时有可能要价更高。但真正的垄断权是受到保护免于他人新想法的影响。就如何最好地服务消费者而言,存在相互竞争的不同观念,竞争性的市场便是各种观念的试验场,在此意义上,真正的竞争可被称为“无需许可的创新”(permissionless innovation)。[9]奥地利学派认为,竞争政策就是允许市场的发现过程运作,不受法律强加的进入壁垒或对现有大公司的其他保护的阻碍——往往是现有大公司自己要求的这些保护。自由进入并为所有的竞争者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将确保企业家的逐利行为产生经济协调,并为消费者创造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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